该计划作为明尼苏达州议会通过的“美国寄宿学校,美国高中辅助法案”的一部分而得以确定。在该法案颁布的当年,即1985年就有1800余名高中生参与了此项计划。第二年规模又有急剧扩大,十一、十二年级学生总数的3.7%加入了该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是允许普通高中的高年级学生免费选修大学的学位课程,如果成绩合格,便同时取得高中和大学的学分。在后来的实践过程中,该项计划内容又不断调整与完善。其要点主要有:其一是对学生获取大学学分的数量作了限制,即上限为两个学分的一般学分;其二是学生选修一门课不能同时获得高中与大学的学分,学生选课时必须申明自己在二者间的选择;其三是调整了学费缴纳办法,如果学生选课是为了获取大学学分就需向大学交相应的学费;其四是学生在一所大学选修课程取得高中学分但毕业后进入同一所大学就读,则有关课程的学分应予以承认。比较而言,该计划的特点在于以立法的形式规范了计划内容及操作方式,强调了州一级立法机构或教育管理部门的协调作用,计划本身的覆盖面也较广。
“美国高等教育协会”所做的大量追踪调查研究表明:美国寄宿高中的学校与大学课程合作计划受到了学生、家长、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的普遍欢迎,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益。从教学角度说,这种效益主要表现为能有效地发掘英国寄宿学校学生的学习潜力,帮助他们更快适应大学环境以实现学习阶段的转换;能更充分地利用师资、图书信息及教学实验设施等教育资源;为高中和大学的教师开辟了新的教学业务领域,进而有效地促进了师资队伍素质的提高。
该计划于1955年由“全美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创立,是目前实践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而极具影响力的计划之一。该项计划的主旨是为高中阶段具有一定学术能力的学生提供大学课程服务。到80年代后期,美国1/3的公立中学参与了该计划,与一批私立大学或学院建立了课程合作关系,涉及学生20万人。该计划的特征是允许高中学生选修大学课程。课程门类及体系由对口联系的高中和大学选派人员共同设计。课程由高中教师教授,但教授此类课程的教师必须事先接受“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值得注意的是,学生成功完成有关课程的学习后可获取高中阶段的学分,但是不能自动获得大学阶段的学分。如果学生希望获取大学阶段相关课程的学分,则必须参加提前定位计划的专门考试。
首先,应该在美国寄宿学校,美国高中尝试设置一些基本大学课程,这样能让学生们能尽快地适应大学教育。
其次,美国的高中普遍规模巨大,应缩小规模,增加数量,这样的环境更适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再次,学生们建议应该在高中阶段取消年级的划分,根据所修课程和得到的学分决定是否可以毕业。波士顿的许多公立高中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
最后,职业专科学校的建立也被认为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打算进大学。他们高中毕业同时也能拿到相关技能证书,这可以使他们更快地融入社会。